税委会通告[2018]8号
凭证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入口商品(第二批)加征关税的通告》(税委会通告[2018]6号),现将有关实验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对税委会通告[2018]6号所附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的商品,自2018年9月24日12时01分起加征关税,对其附件1所列2493个税目商品、附件2所列1078个税目商品加征10%的关税,对其附件3所列974个税目商品、附件4所列662个税目商品加征5%的关税。
二、其他事项凭证税委会通告[2018]6号执行。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2018年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