克日,中税协宣布《关于印发<注册税务师营业承接规则>(试行)等七项规则的通知》(中税协发[2015]36号),旨在规范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,明确营业标准及流程,降低执业危害。包括:《注册税务师营业承接规则》《注册税务师营业妄想规则》《注册税务师事情稿本规则》《注册税务师营业报告规则》四项程序性规则;《纳税争议署理效劳营业规则》《企业注销税务挂号鉴证营业规则》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营业规则》三项详细营业规则(含事情稿本、报告范本),经中税协五届二次理事会审议,及中税协常务理事通讯表决通过,2015年7月起正式实验。
(一)《注册税务师营业承接规则》
规范了税务师事务所承接营业必需知足的条件、与委托人举行相同的事项、起源相识客户及其营业情形、协商收费及执业危害评估的要求、不应承接营业的情形及遇到特殊执业危害时应做出的思量。
(二)《注册税务师营业妄想规则》
规范了营业妄想的准备、制订与调解、制订目的、内容、批准程序以及调解条件等详细要求。
(三)《注册税务师事情稿本规则》
主要划定了体例事情稿本的总体要求、目的和作用、内容和责任、标准及文字规范、形式和内容、组成要素、分类、证据的取得方法以及整理等方面的要求。
(四)《注册税务师营业报告规则》
明确了营业报告界说和形式、制作要求、基本内容、质量危害控制等内容。
(五)《纳税争议署理效劳营业规则》
主要规范注册税务师接受委托代庖纳税争议时,承接及实验环节应推行的程序,如:可行性评估、审理前相同、主要资料的获取和生涯等,以及作为署理人应获取的信息。
(六)《企业注销税务挂号鉴证营业规则》
主要就谋划时代结清事项涉税情形、缴销事项、整理时代结清事项、剩余工业分派、报告及说明做出原则性划定。
(七)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营业规则》
2014年,国家税务总局宣布了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,将原有16张申报表调解为41张。为实时指导注册税务师开展营业,中税协在原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营业指导意见(试行)》的基础上针对新版申报表作出了修改。
泉源:注册税务师协会